自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下发以来,娄星区商务局高度重视,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优化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决策水平,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在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会上传达了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下一步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决策程序等做出了规定,并明确了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办法,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的重要依据,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有监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对各自分管股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纪检组长负责跟踪督查的工作机制。
三是严格程序,抓好落实。决策前积极听取意见,在召开党组会议前与有关人员、股室、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充分听取群众以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在党组会议上对“三重一大”事项认真讨论研究,坚持党组成员逐个明确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形成科学的集体决策意见;决策后坚决贯彻执行,工作中坚决按照党组会议的意见实施。
四是执行到位,取得成效。2015年来,区商务局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大决策、酒管办上收等重要人事安排、星商大厦等重点项目、过年过节开支等大额度资金使用均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集体决策,未发生决策重大失误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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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区商务局纪检组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