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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小星说法 | 货车司机遇“运货大单”?警惕这场“借钱不还”的骗局
2026-05-20 09:37:08 字号:

跑运输、赚辛苦钱,是不少货车司机的谋生日常。可总有人瞄准这份辛苦钱,设下圈套伺机行骗。近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针对货车司机的“借钱不还型”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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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娄星区货车司机谢师傅的一次接单说起。一天,谢师傅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声称要租车前往双峰拖货,语气诚恳、需求明确。常年跑运输的谢师傅一听,心想这可是难得的“大单”,没多想便欣然答应,爽快地驱车接送该男子前往目的地。

可到了目的地后,该男子话锋一转,面露难色,以“没带现金、买货钱不够”为由,向谢师傅开口借钱,承诺事后会将借款与运费一并结算,绝不拖欠。谢师傅想着跑一趟不容易,又看着对方言辞恳切,便好心将钱借给了对方。

然而,谢师傅万万没有想到,这看似平常的“临时求助”,竟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拿到钱后,这名男子瞬间变了脸,找借口脱身,随后便销声匿迹,无论谢师傅怎么联系,都再无回应——原来所谓的“拖货”是假,借钱骗钱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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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男子黄某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间,采用相同作案手法,先后骗取了19名货车司机钱款,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娄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黄某于2025年12月异地刑满释放后,尚有4起遗漏的犯罪事实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追赃退赔工作,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最终,黄某对该4起涉案款项全额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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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黄某遗漏的犯罪事实,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与前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二千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黄某为自己的诈骗行为再次付出了法律代价。

这些货车司机大多常年跑运输,社会经验并不缺乏,却为何频频落入此类骗局?检察官分析,黄某的诈骗话术看似简单,却精准抓住了货车司机想多赚运费、乐于助人的心理,用“运货大单”铺垫,用“即时结算”“给好处费”诱骗,一步步降低被害人的戒心。每一笔被骗金额虽不多,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却都是货车司机风里来雨里去的辛苦钱,更消耗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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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温馨提示:请广大货车司机朋友在面对“运货大单”时要冷静甄别,遇到陌生人借钱、要求垫付费用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相信对方的口头承诺,无论金额大小,都要多留个心眼、核实情况,避免因一时大意落入诈骗圈套。同时,若不慎被骗,要及时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胡海玉 肖 婷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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